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进净采矿权出让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浙土资发[2013]28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文时间: 2013-4-25
实施时间: 2013-4-25
法规类型: 国土 矿业评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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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各市矿业权交易中心,义乌市矿业权交易中心:
  省、市两级矿业权交易机构建立以来,各地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净采矿权出让工作,总体上进展顺利,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也存在着对净采矿权出让思想认识不清、工作方法不当、推进力度不大等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净采矿权出让工作,经研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净采矿权出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净采矿权是指采矿权出让前期的相关政策处理到位,竞得人不再受土地、地面附着物及固定资产等权益制约,且可进场开展矿山建设的拟出让采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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