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解答[三]》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医保发[2002]15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2-5-14
实施时间: 2002-5-14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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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保证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用药、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的管理,经研究,现下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解答(三)》,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02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解答(三)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二○○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解答(三)
  1、在审核过程中应如何区分国产药品和进口药品?
  答:区分进口、国产药品,应以药盒或说明书上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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