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地税财行[2013]2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5-24
实施时间: 2013-1-1
失效时间: 2015-12-3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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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68号)规定,现就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财税〔2012〕68号文件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应按规定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登记房产、土地信息后,办理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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