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省属驻穗单位和职工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府办[2001]10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1-11-2
实施时间: 2001-11-2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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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央、省属驻穗各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以下简称《决定》)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行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01〕270号)等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中央、省属驻穗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央、省属驻穗单位(含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含在职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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