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公告[第1号]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5-17
实施时间: 2013-5-17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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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全省纳税人:
  你们好!
  首先,向你们致以诚挚的问候!
  按照国务院部署,自今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的实施,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和提升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打通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流通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避免重复征税,减轻制造业、流通业的税收负担,使下游企业也能分享改革红利。
  具体而言,纳税人将从“营改增”中受益:
  1、试点范围内企业登记为一般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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