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信息交接方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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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做好我省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确保试点行业纳税人信息资料由地税部门与国税部门进行全面、及时、准确、完整地交接,制定本方案。
  一、确定纳税人名单
  我省“营改增”试点行业纳税人由主管地税机关负责清分、审核和确认。如遇有纳税人提出其是否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由纳税人主管地税机关先行受理,商同级国税机关共同研究确定。国、地税机关意见不一致的,逐级上报省地税局,由省地税局商省国税局研究确定。
  二、信息传递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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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