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上海市档案局关于全面开展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沪农委[2013]145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5-10
实施时间: 2013-5-10
法规类型: 国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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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农委、财政局、规划土地局、法制办、档案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用五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力争提前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确保上海的确权登记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开展确权登记工作的现实意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国家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发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效用、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权利的重要手段。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赋予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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