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会[2013]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1-11
实施时间: 2013-1-11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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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称办2013年工作安排,现将我省2013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13年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22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执行,凡2012年12月31日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对具有统计、审计、经济等会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的人员,参加了2010、2011、2012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在成绩有效期内,仍可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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