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禽肉收储补贴和省级财政贴息资金拨付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农办[2013]81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农业厅
发文时间: 2013-5-20
实施时间: 2013-5-2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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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畜牧兽医局、海口市农业局:
  为尽快落实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近日印发的《2013年稳定禽业生产财政补贴实施方案》,抓紧做好禽肉收储补贴和稳定禽业生产贷款省级财政贴息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切实发挥禽肉收储补贴和贴息贷款扶持政策在稳定禽业产销,减少养殖户损失,保障供给,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储补贴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使用的原则
  (一)坚持公开透明,群众自愿,先申报、先审核、先拨付使用的原则。在稳定禽业生产财政补贴资金5000万元中,其中用于活禽收储10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贴息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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