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发布《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财会[2001]27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1-10-10
实施时间: 2001-10-10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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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已经财政部和市法制局审查,现予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规定,全国在2004年12月31日前完成将会计证转换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换证工作,根据我市情况,我市的清理换证工作确定在2004年进行。为此,在换证以前,我市仍然继续使用会计证。
  二、鉴于各省市清理换证时间不同,在2004年底之前,会计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将同时存在,为此,对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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