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政办发[2013]33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3-13
实施时间: 2013-3-13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266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国务院公布施行。我省是对外劳务合作大省,贯彻实施好《条例》,进一步规范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行为,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对于我省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开放型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