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2013]10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5-20
实施时间: 2013-5-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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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3]104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省生猪、蔬菜生产用电统一执行农业生产电价。
  二、深圳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用电、农产品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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