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物价局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价费字[2013]36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4-9
实施时间: 2013-4-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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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物价局、交通运输局、驾驶员培训单位:
  现将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3]3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按照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3]36号)规定的基准价格,在上下浮动40%的幅度内自行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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