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人社发[2013]1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4-8
实施时间: 2013-4-8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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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各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不含按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等省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的人员,下同)。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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