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对按省有关规定补缴参保人员调整养老金水平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人社发[2013]1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4-8
实施时间: 2013-4-8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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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从2013年1月1日起,对按省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的人员调整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12年12月31日前,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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