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有渔业养殖水域滩涂使用权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定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费发[2013]3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3-28
实施时间: 2013-5-1
失效时间: 2015-4-3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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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
  《山东省国有渔业养殖水域滩涂使用权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定价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3年3月28日
  山东省国有渔业养殖水域滩涂使用权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定价办法(试行)
  为规范我省国有渔业养殖水域滩涂提前收回补偿行为,保护国家和水域滩涂使用权者的合法利益,促进渔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山东省国有渔业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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