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3]88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发文时间: 2013-5-6
实施时间: 2013-5-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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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直管理局,中央党校,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总工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务局、教育局:
  为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规范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收费行为,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促进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理确定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研究生学费标准根据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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