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对原产于欧盟、韩国和美国的进口三氯甲烷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5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3-5-17
实施时间: 2013-5-21
法规类型: 反倾销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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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0年11月30日起对原产于欧盟、韩国和美国的进口三氯甲烷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4年。海关总署为此发布了2010年第71号公告。最近,根据涉案企业申请,商务部审查后决定由KEM ONE公司继承原法国阿科玛股份有限公司(ARKEMA)在该三氯甲烷反倾销措施中的权利义务,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法国阿托菲纳关于中止三氯甲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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