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经信企业[2013]168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4-18
实施时间: 2013-4-18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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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税局、地税局,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税局、地税局:
  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指导意见.doc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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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