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特殊人才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人社发[2013]66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5-9
实施时间: 2013-5-9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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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特殊人才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12〕85号),特制订《自治区特殊人才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5月9日
  自治区特殊人才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确保自治区特殊人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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