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在我区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公告
发文文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5-13
实施时间: 2013-5-13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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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重大决定,从2013年8月1日起,在我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纳税人
  自2013年8月1日起,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简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为增值税纳税人。
  二、涉及的行业范围
  (一)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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