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教[2013]130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2-20
实施时间: 2013-2-2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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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不含大连)、省直管县财政局、教育局:
  义务教育是国民教育的基础,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证的公益性事业。近年来,国家和省通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杂费等一系列重大政策,加大了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促进了义务教育发展。但是,在有些地方,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管理基础薄弱、制度执行不严等原因,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根据《财政部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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