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关于调整资产评估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办理流程的通知》配套性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评协[2013]1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13-5-14
实施时间: 2013-5-14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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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资产评估机构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办理流程的通知》(粤财工[2013]127号)要求,2013年4月19日起,我省资产评估机构设立申请受理、受理审核、批复前公示;资产评估机构变更申请受理、审核和备案及核发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将由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负责办理。具体事项将进驻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报送相结合方式进行。为进一步做好资产评估机构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工作,现将有关调整后的操作细则通知如下:
  一、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设立申请
  (一)适用范围:符合条件的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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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五、业务表格.doc    
修正:

其他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