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启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5-7
实施时间: 2013-6-3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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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国税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启用期为2013年第二季度(具体启用时间由省级统一规定)。现依据各地使用旧版完税证明基本使用完毕的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6月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用新版完税证明(打印程序由市局统一升级)。旧版完税证明使用到5月31日止。到期各单位对尚未使用的旧版完税证明要及时收缴封存,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登记造册,统一上缴市局。请尚未领取新版完税证明的各单位在2013年5月底之前到市局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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