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认2012年度通过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认定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地税发[2013]75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5-2
实施时间: 2013-5-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345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地方税务局:
  按照《湖北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企业申报,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审查,省发改委以鄂发改环资[2012]937号、鄂发改环资[2013]52号文件分别公布了2012年上半年和下半年通过认定的共计210家企业生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其中属地税部门征管的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且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共有18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现将这18家企业名单及产品附后(详见附件),请各市州税务机关认真核对企业名单,主管税务机关切实对上述企业中符合以目录所列资源为主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全省2012年上半年通过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认定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企业名单和全省2012年下半年通过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认定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企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