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代开增值税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等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5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5-7
实施时间: 2013-5-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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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适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之后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提高征管质量,提升纳税服务的水平,现就代开增值税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等问题公告如下:
  一、代开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问题
  各级国税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结合本地实际设置代开发票系统的最高开票限额,但最高不能超过100万元。
  二、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可在当期税款入库后申请办理退库手续。纳税人也可选择按季或按半年退税,但一经选定后当年内不得再变更。纳税人申请时应提供退税声明书(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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