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汇发[2013]21号
发文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3-5-10
实施时间: 2013-5-10
法规类型: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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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促进和便利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规范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见附件1)及配套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实施后,之前规定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附件2所列法规即行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中资银行接到通知后,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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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法规目录.doc    
境内直接投资业务操作指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