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3-5-7
实施时间: 2013-6-1
失效时间: 2016-5-3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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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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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xls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6-3-31
实施时间:201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