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税总发[2013]4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3-4-23
实施时间: 2013-4-23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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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的重要决定,确保各项准备工作有序推进和试点工作圆满成功,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改革精神
  实施“营改增”,有助于消除长期以来我国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为深化产业分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三次产业融合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对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且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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