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收费基金管理促进扩大和培育内需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府办[2002]44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2-4-28
实施时间: 2002-4-2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01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和培育内需的重大方针,进一步发挥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政策的作用,切实减轻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负担,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将《财政部关于加强收费基金管理促进扩大和培育内需的通知》(财综[2002]15号)予以转发,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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