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工商字[2013]108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3-3-21
实施时间: 2013-3-21
法规类型: 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301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进一步加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我省有关服务领域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服务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职能。各地要不断强化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意识,更新工作理念,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完善消费维权工作制度,提高消费维权执法效能,切实依法履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职责,促进我省服务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