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中央部门和单位开展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综[2013]4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3-4-24
实施时间: 2013-4-24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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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
  为贯彻实施财政部《关于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方案》(财综[2012]104号)规定,全面提高中央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工作效率,决定在中央部门和单位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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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第一批试点单位名单.doc    
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单位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表.xls    
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单位基础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