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项资金拨付方式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财企[2013]35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1-9
实施时间: 2013-1-9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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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学技术厅:
  根据省政府对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项资金拨付方式的请示》(琼财企〔2012〕1766号)的批示,现就调整省财政扶持企业发展各专项资金拨付方式通知如下:
  一、省财政扶持企业发展的各专项资金拨付方式统一调整为省财政拨付至各市县财政、再由市县财政拨付到属地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与这种资金拨付方式不一致的,暂按这种资金拨付方式执行,以后根据工作情况再考虑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二、省财政厅根据项目资金计划将资金拨付市县财政部门,市县财政部门收到拨款文件通知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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