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落实工业企业、外贸流通性企业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厦财预[2013]26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厦门市商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4-27
实施时间: 2013-4-27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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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闽政发明电[2013]1号文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外贸流通性企业2011年11月至2012年12月以及2013年上半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暂缓征收调整为“即征即奖”。为落实相关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业企业、外贸流通性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款缴纳时间
  (一) 税款所属期为2013年上半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应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按照税收法律有关规定缴纳入库。
  (二)按规定已暂缓征收的所属期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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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工业企业、外贸流通性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奖励金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