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府〔2012〕46号文件贯彻情况的报告
发文文号: 青财采[2013]6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4-16
实施时间: 2013-4-16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339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促进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关于对市政府[2012]46号文件贯彻情况开展调研活动的函》要求,我局按职责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情况
  (一)预留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支持小微企业。
  1、政策措施:预留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落实情况:按照财政部门预算工作安排,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于每年年初编制并批复。市政府〔2012〕46号文件下达时,虽然201......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