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5-3
实施时间: 2013-5-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3024
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科教局、财政局,韩城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
  为切实做好我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特制定《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省政府同意,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制定或调整,由各设区市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共同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并报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备案后执行;幼儿园服务性收费为伙食费(含餐点)1项......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