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第一批切块资金计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商务机电[2013]138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13-4-22
实施时间: 2013-4-22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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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三亚市、文昌市、儋州市、万宁市、五指山市、定安县、屯昌县、临高县、昌江县、乐东县、陵水县、白沙县、保亭县、琼中县商务局、财政局:
  为加快推动我省外经贸事业的发展,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琼府办〔2012〕56号)精神,经研究,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决定今年对14个市县实行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以下简称区域协调发展资金)切块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切块管理市县
  三亚市、文昌市、儋州市、万宁市、五指山市、定安县、屯昌县、临高县、昌江县、乐东县、陵水县、白沙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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