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南昌铁路局所属南平市工务段受托管理武夷山铁路有限公司工务业务缴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闽地税函[2013]1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10
实施时间: 2013-1-10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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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南平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南昌铁路局所属南平市工务段受托管理武夷山铁路有限公司工务业务缴纳营业税问题的请示》(南地税发〔2012〕1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武夷山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与南昌铁路局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武夷山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将其运输生产等业务委托南昌铁路局经营管理,并根据南昌铁路局分解下达的预算,按月分次拨付资金给南昌铁路局各相关站段。南平市工务段受南昌铁路局委托(南铁劳卫发〔2007〕7号文),负责武夷山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峰福线k29.8-k249.8区段工务业务及相关员工的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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