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时间: 2013-4-10
实施时间: 2013-4-10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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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缴存单位应于今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对本单位职工2013年度(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变化情况进行调整,需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应随同缴存基数一并调整,自2013年7月1日起启用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201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5582.90元,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最低分别为5%、最高分别为20%,单位和职工月缴存额最高分别为3117元,最低六区分别为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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