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药品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发改价格[2013]5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1-8
实施时间: 2013-1-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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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价格管理,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根据药品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明确药品价格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关于政府定价药品
  (一)实行政府定价药品的范围
  实行政府定价的药品是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基本医疗保障用药及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特殊药品,即《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和《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
  (二)政府定价药品的管理原则
  1、药品价格实行分级管理。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药品价格的政策、原则和方法;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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