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确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地税发[2013]80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4-11
实施时间: 2013-4-1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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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
  近日,国务院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对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3]67号]。为切实做好我区“营改增”试点的前期准备工作,经研究,现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确认和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从事《营改增行业分类及注释》(附件1)所列业务的纳税人进行确认,从事上述业务的纳税人根据本通知要求自行填写《新疆&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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