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基础设施项目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建[2013]34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3-12
实施时间: 2013-3-12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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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
  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贴息政策的扶持引导作用,财政部制定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基础设施项目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于2013年2月16日起施行。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贯彻实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基础设施项目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统称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做好中央财政贴息申报及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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