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价价管[2013]56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1-26
实施时间: 2013-1-2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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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中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中石化海南分公司等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企业:
  液化石油气是居民生活的必需品,价格变动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为保障春节期间液化石油气的正常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经研究,现就做好春节期间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一级市场液化石油气最高批发价格。根据国内液化石油气价格变化和省内一级市场进货价格情况,自2013年1月29日起,将我省一级市场液化石油气最高批发价格从每吨7600元调整为每吨7000元。
  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应在省价格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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