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海口市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琼价价管[2013]87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2-5
实施时间: 2013-2-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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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海口市物价局:
  为疏导价格矛盾,促进你市管道天然气健康持续发展,我局《关于海口市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批复》(琼价价管〔2012〕620号)适当调整了你市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针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为保持你市管道天然气用气分类的连续性,管道天然气用户按照原分类不变,居民生活用气包括居民、学校以及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等同类性质单位用气。
  二、你市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仍按照琼价价管〔2012〕620号文件执行。
  三、原有关规定与本文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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