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农村水塔抽水用电价格执行标准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琼价价管[2013]170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3-28
实施时间: 2013-3-2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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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琼海市物价局:
  报来《关于农村水塔用电价格执行标准的请示》(海价字[2013]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农村早期由农户自筹资金自建的水塔供水自用,不以营利为目的,属于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一部分,应按照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用电执行居民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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