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调整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3-4-23
实施时间: 2013-6-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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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宁波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甬政发[2012]139号)文件精神,从2013年5月1日起对我市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这次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调整对象为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以下简称“基本社会保险费”)。除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以外的社会保险费仍按原征缴体制维持不变。
  二、从2013年6月1日起,实施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按其参保险种,分别以上月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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