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4-23
实施时间: 2013-5-1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348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2]567号)要求和我区车辆购置税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区自2013年5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统一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同时停止使用旧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13年4月23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