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府[2013]21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4-3
实施时间: 2013-4-3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350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已经六届省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3年4月3日
  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将我省被征地农民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将上述两项保险合称居民养老保险)、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从业人员养老保险......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