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企业关联业务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4-25
实施时间: 2013-4-2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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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现将2012年度企业年度关联业务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二、查帐征收的居民企业和据实申报的非居民企业,在申报年度发生关联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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