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落实“五一”期间门票价格优惠措施营造良好旅游价格环境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电[2013]1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4-15
实施时间: 2013-4-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322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营造人民群众出游的良好价格环境,促进旅游消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落实“五一”期间门票价格优惠措施营造良好旅游价格环境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3]879号)要求,经研究,现就我省落实“五一”期间门票价格优惠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优惠政策名单及执行时间:根据各地前期报送的拟实施优惠方案,今年 “五一”期间实施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游览参观点名单详见附件1。执行时间为4月29日—5月1日(以国家规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